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Vehicle Exhaust Emission Measuring Instru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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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以下简称仪器)的检定。 一 概述 仪器主要用于汽车排放气体中一氧化碳及碳氢化合物(用正己烷当量表示)含量的测定。 仪器包括取样探头、水分离器、过滤器、检测器及电器部分。其基本测量原理如图所示。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原理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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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技术要求 1 外观及常规检查 1.1 仪器应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应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仪器型号、出厂编号及制造年月。 1.2 仪器预热30min后,各指示器能正常工作,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 1.3 仪器的各调节器应能正常调节,零点及量矩调节应有一定余量。 1.4 每台仪器或仪器说明书中必须标明有二位有效数字的正己烷/丙烷转换系数。 1.5 仪器需检查系统的气密性(见附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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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大允许误差 仪器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表中:a-绝对误差,b-相对误差;检定时满足a和b中任何一条即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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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稳定性 3.1 零点漂移 仪器在规定检定条件下,3h内零点漂移量不超过表2规定,多量程仪器必须在最小量程内进行。 表2
a.适用于多量程仪器;b.适用于单量程仪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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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量矩漂移 仪器在规定的检定条件下,3h内其示值的最大漂移不超过表3规定。 表3
表中:a-绝对误差,b-相对误差;检定时满足a和b中任何一条即为合格。 4 重复性 重复性误差应不超过2%。 5 绝缘电阻 仪器电源线对外壳接地点的绝缘电阻应大于4OM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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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检定条件 6 环境要求 6.1 环境温度:15-30°C(温度波动不大于±2°C)。 6.2 相对湿度:<85%。 6.3 大气压:105±5×102pa。 6.4 电压:220V±10%。 7 检定用设备及要求 7.1 标准气体 检定用标准气体必须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的单位提供的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不大于2%,浓度范围要求见表4。 表4
碳氢化合物浓度=丙烷浓度×正己烷/丙烷转换系数 (1) 7.2 大气压力计:分度值±1×102pa。 7.3 稳压电源:输出电压220V±2%。 7.4 兆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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